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黑龙江省新闻广电出版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
一、主要工作
一是传达工作要求。转发了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印发了包含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实施意见在内的《关于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通过印发《黑龙江出版物审读》和《宣传提示》,向省内各刊播单位传达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刊播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组织主题宣传。组织省内主流刊播单位围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主题宣传,强化与省内各级食药监等部门沟通联络,及时报道省内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刊媒体借助开办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曝光《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中相关典型案例,10月24日至今共刊发相关报道70余篇。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布置各频道频率围绕宣传整治工作集中开展主题宣传,仅新闻夜航节目共播发相关报道39条。其中《辣片有滋味 学生很喜欢》、《辣片味道鲜 全靠添加剂》等报道播发后,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家食品厂做出了停产整改的处罚,为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全省广播电视和报刊媒体对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刊播情况开展自查自纠。10月12日至17日,该局传媒机构管理处、新闻报刊处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赴大庆市、林甸县、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绥化市、望奎县、哈尔滨市、呼兰区,对当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报刊出版单位的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登记、审核、发布制度及刊播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按照食品安全办工作部署和我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安排,12月,我局对各级播出机构执行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发布审查制度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市(地)局年度工作考核和刊播机构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在省广播电视台治理整顿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动员会上,该局主要领导到会并讲话,对治理整顿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及虚假违法广告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和管理要求。二是组织审读中心、安播中心对重点播出机构和报刊进行监测和审读。重点监控刊播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较为集中的都市类报刊出版单位和各播出机构主频道、频率,及时发现并纠正涉嫌欺诈和虚假的违法违规宣传。三是组织全省广播电视和报刊媒体对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刊播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组成联合督查组,先后赴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哈尔滨市、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及各地所辖部分县,对当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报刊出版单位的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的登记、审核、发布制度及刊播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四是针对近期收到的反映我省3家报纸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群众举报,根据省工商局核查认定情况,对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通报举报情况和认定结果,督促其按照工商行政部门具体要求实施整改,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广告审核、管理工作制度,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宣传。五是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严重的2个市级播出机构、市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五是整治成效明显。根据省工商部门10月份监测数据,我省有13个市地实现了虚假违法广告零违法,条次违法率全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投诉转办通知显示:我省近五个月实现零投诉。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度不够。对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报刊出版单位刊播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有时顾及其经营压力和生存困难,还存在行政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二是守法意识不强。目前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主要经济来源是广告收入,且我省广告结构不合理,广告内容主要集中在医疗、保健品类,媒体受自身发展压力和经济利益驱动,对刊播违法广告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违法广告时有反弹、屡禁不止。
三是监管设施不全。市(地)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广播电视内容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对县级播出机构刊播食品、保健品广告内容监听监看不到位,不利于加强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监审工作。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医药类广告、养生类节目等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市(地)局监督指导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的落实。将刊播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完成情况等纳入台账管理,进行跟踪监测和督办。定期组织对监听监看审读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实现有效、******监管。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虚假违法宣传屡禁不止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报刊出版单位,采取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等行政措施,并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媒体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