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餐饮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专家为餐饮企业做贡献的能动性,充分调动行业从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推动我市餐饮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规范会员行为,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餐饮与保健协会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协会和组织的作用,协会设立以下各专家委员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齐齐哈尔市餐饮与保健协会
关于设立专家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餐饮行业协会发展,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专家为餐饮企业做贡献的能动性,充分调动行业从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推动我市餐饮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规范会员行为,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餐饮与保健协会实际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协会和组织的作用,协会设立以下各专家委员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各类专家委员会目的。
各类专家委员会是从事协会餐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在餐饮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为餐饮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效益******化做贡献。
二、专家委员会的设置及工作职责。
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下设中餐委员会,西餐委员会,清真委员会,集体用餐单位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
1、协会专家委员会。
组织机构:
设主任委员4人,副主任委员8人,委员20人
工作职责:
(1)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工作;
(2)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咨询、指导;
(3)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5)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6)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及行业分析工作;
(7)参与餐饮行业各类的评比活动;
(8)参与餐饮与保健协会对会员单位的服务指导;
(9)承担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及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中餐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0人
工作职责:
(1)开展有关中餐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工作;
(2)开展齐齐哈尔市中餐企业行业现状的调研与分析工作;
(3)对中餐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4)规范齐齐哈尔市中餐企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5)组织中餐企业横向之间学习交流活动,增进交流取长补短;
(6)参与组织中餐企业各类的评比活动;
(7)承担政府及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与保健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3、西餐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8人
工作职责:
(1)开展有关西餐方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工作;
(2)开展齐齐哈尔市西餐企业行业现状的调研与分析工作。
(3)对西餐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4)规范齐齐哈尔市西餐企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5)组织西餐企业横向之间学习交流活动,增进交流取长补短。
(6)参与组织西餐企业各类的评比活动;
(7)承担政府及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与保健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4、清真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5人
工作职责:
(1)开展清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工作;
(2)根据少数民族的习惯,规范清真餐饮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3)结合本地清真餐饮服务特点,对容易出现的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4)积极参与清真餐饮企业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控制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参与清真餐饮企业行业各类的评比活动;
(6)承担政府及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与保健协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5、集体用餐单位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0人
工作职责:
(1)开展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研究工作;
(2)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咨询、指导;
(3)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参与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5)参与集体用餐单位各类的评比活动;
(6)参与餐饮餐饮与保健协会会员单位的服务指导;
(7)承担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及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评审专家委员会。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0人
工作职责:
(1)扩大协会与外界专业方面相互沟通的渠道和覆盖面,加强协会专家库的组织建设和管理,为协会的决策事项提供专家支持。
(2)参与制定协会专家系统的建设规划,提出专家工作目标;
(3)审核批转特聘专家,制定专家待遇标准;
(4)协调各委员会专家工作,的组织协调;
(5)实时组织各委员会专家进行进行专业类授课,通过培训提高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水平;
(6)******树立为会员服务的思想,为行业提供经验交流和咨询服务;
(7)关心和支持协会发展,积极参与协会的管理,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促进协会与会员企业的密切联系。
(8)积极撰写餐饮行业相关论文,促进新管理、新信息、新经验的良******流互动,以此推动齐齐哈尔市餐饮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入各专业委员会人员。
1、在餐饮行业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的人员;
2、政府相关部门的在职或退休的人员;
3、大专院校的相关专业教授;
4、餐饮与保健协会高级管理职员;
5、经验丰富的餐饮行业的企业法人、总经理、高级职业经理人。
四、加入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条件要求。
1、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餐饮行业相关经验,愿为餐饮与保健协会发展服务;
3、获得过相应的国家、省、市******奖项的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适宜;
5、具有良好的从业职业道德,热衷于餐饮与保健事业;
五、加入各类专业委员会的程序。
1、加入专家委员会人员详实地填写《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登记表》,并附相关的附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2、经餐饮与保健协会审核通过后,列为会员,再根据各个委员会实际情况选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3、***后由餐饮与保健协会确定各个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并开展工作。
六、 各类专家委员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向餐饮与保健协会及其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优先获取政府部门和餐饮与保健协会相关资料的权利;
4、可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
七、专家委员会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委员会管理规定;
2、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3、向专家委员会提供相关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式建议;
4、有对餐饮行业走访、调研服务指导的义务;
5、有对餐饮与保健协会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八、各类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聘期
各类专家委员会成员聘期五年。
九、对各类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要求。
1、未经餐饮与保健协会许可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2、专家委员会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不得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
3、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管理规定的专家委员会成员,予以除名;
4、各专家委员会成员需提供详尽的个人的人事资料,并归档保存;
十、各类专业委员会人员的薪酬待遇。
各类专业委员会专家的薪酬待遇,根据参与协会活动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1、《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