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食品安全高风险的餐饮服务业态,具有一次性加工制作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问题易发多发等特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为强化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内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管理,确保群体配餐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结合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对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状况的督导检查。
目前我市共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5家,其中2家申办许可后未开展业务配送、2家歇业二次装修中、1家废业。此次检查了全部10家正常开展业务配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检查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依法持证开展业务配送,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加工操作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配送餐具、餐箱、配餐车辆清洗、******情况是否符合规范;配送午餐是否加贴食品标签,标签是否标注加工单位名称、加工日期及时间、******食用时间、保存条件及食用方法等。除了检查企业经营情况外,市局还对各县(市)、区的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但监管水平还不均衡,部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存在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进货查验台账填写不规范,食品留样不符合规定等食品安全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食药监局督导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辖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此次督导检查,市食药监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县(市)、区局严格许可管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部门间的协作沟通,市食药监局也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局的业务指导和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提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