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在铁锋区进行中
更新时间:2018-03-01 09:58:12点击次数:2324次字号:T|T
为了******食品安全隐患,力保群众菜篮子食品安全,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黑龙江省食安办、食药监管理局集中开展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
近日, 中国新闻播报记者一行两人,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在辖区内走访开展的“食安龙江百日行动”。
1月17、18日两日,记者来到铁锋站前市场走访时正看到铁锋食药监局龙华所的工作人员对辖区站前市场内的鲜鱼多家摊床,海鲜行商户进行了淡水鱼、鲜活海产品的抽检,工作人员把现场所抽检的淡水鱼、鲜活海产品用封条进行了封存,以确保送检的淡水鱼、鲜活海产品不影响检查结果。此外,工作人员还对两家超市的散装食品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两家超市的散装食品均没有达到要求,在散装食品前的标签中并未标注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超市内做了《现场检查记录》,并对商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商家在7日内将散装食品按要求在标签上标注相关事项。
铁锋区食药监局龙华所所长张殿武现场多次与商户和群众讲解:生熟食品交叉污染。怎么发现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如何预防误用有毒有害物,包括个人卫生素质和不适当的贮存相关的科普知识,现场不时的爆发出阵阵掌声和笑声!
铁锋区食药监局龙华所所长张殿武告诉记者:“这次抽检的淡水鱼、鲜活海产品被送到了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大约半个月后出结果,如果发现检测的淡水鱼、鲜活海产品指标不合格,将根据相关法律对商家进行处罚。散装食品都是商家自己包装的,因此需要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如果下次检查商家依然不整改的话,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所长张殿武还告诉记者:“百姓的舌尖是我这些人的责任,我们发现问题绝不姑息,百姓不在为食品不安全而胆战心惊了,食品安全行动我们永不停止!”
(编辑:spxh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