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从六个方面集中解决20个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源头治理。一要严查原辅材料采购,严防使用发霉变质、超保质期、价格明显偏低、无检验检疫证明、来源不明肉类、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不合格、不合规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问题。二要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防“一非两超”,食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调配法冒充酿造法,配料表与投料不一致,微生物指标不合格问题。三要严查标签标注,严防散装白酒等食品出厂无标签、营养标签不合格、宣称功能、疗效等食品标签标注问题。
二是开展食品销售环节治理。四要严格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查果蔬类和水产类无产地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畜禽肉类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及无检疫标志进入市场销售的行为。五要严格食用农产品信息标注,严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如实公布所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等相关信息的行为。六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严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义务的行为。七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制度,严查市场开办者不按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不及时公布检验结果的行为。八要严格规范乳制品和肉制品储运条件,加强乳制品、肉制品仓储、运输环境监管,严查不按产品明示条件要求储存、运输食品问题。
三是开展餐饮消费治理。九要以农村集体聚餐、城镇大中型聚餐单位为重点,严查各类聚会、集会、年夜饭等集体聚餐活动中超能力接待、违反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不按规定备案、不按规定食品留样行为,严查餐饮单位和农村聚餐酒类管理,防止饮用不合格酒类或误饮误用助燃剂类产品。十要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等餐饮场所为重点,严查涉旅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采购食品原料、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售食品、卫生环境差等行为。十一要以入网餐饮单位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无实体店、委托加工制作和网络平台开办者、送餐者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治理。十二要严查混放销售的问题,以商场、超市、药店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非专区(专柜)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非明示的问题。十三要严查查验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十四要查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的问题,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严查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及虚假宣传问题。
五是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十五要坚持问题导向,将近3年我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列为主要对象,加大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力度。十六要明确抽样环节,在食品销售较集中的大中小型批发市场、各类超市和食杂店抽取样品,确保具有代表性。十七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哈尔滨哈达、佳木斯佳天国际、双鸭山四达、绥化众旺等大型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类、水产品特别是高风险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
六是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十八要严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掺杂使假、以假充真、非法添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虚假标示及非法声称等违法行为。十九要重处经检验检测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加大以网络销售、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销售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二十要多部门联合办案,协调公安、工商、通信等部门联合查处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违法违规案件,对影响较大的案件深查细挖,查清链条,震慑违法犯罪。